SP:Service Provider(移動網內容提供者)
資質全名:《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》-移動網信息服務業務
審批機構:工信部(省網SP由省通信管理局審批)
審批時間:60工作日
年檢要求:省網證1-3月,全網證3-6月
有效期限:5年
1、全網SP證的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
2、全網SP證的經營單位需不少于1000萬的注冊資金(省網SP為100萬)
3、有關于擬開展業務的詳細說明及發展計劃
4、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